关于公司原销售部员工常伟职务侵占处罚通报

 公司新闻     |      2020-11-21 14:25
  常伟于2018年9月10日入职,任营销部业务经理一职,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于2019年8月收到客户货款1.8万元作为己用。该行为属于职务侵占,不仅违反公司规定、损害公司名誉和利益,且严重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条例。鉴于该员工于2020年9月14日将货款返还公司,经公司研究决定,公司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,对常伟做出开除处理,解除劳动合同。
 
  通报文件如下:
 
关于公司原销售部员工常伟职务侵占处罚通报
 
  鉴于此,原公司员工常伟在以后的建筑行业的一切行为都与本公司无关。有常伟在工作给客户造成名誉损失,公司向相关客户道歉。如相关区域内客户给出常伟以kok的名义造成经济损失,公司将保留追究常伟经济损失的权利。